大丰户口迁入手续(非本市户籍+引进人才)

导语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、以及符合《中共盐城市委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意见》(盐发1999[31号])规定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,其本人可在盐城市区、县城区落户。对在盐城市区、县城区有居住条件的,可准予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其在盐城市区、县城区入户...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大丰人才引进户口迁入手续的详细信息,希望能帮助到您。

  公民被企业单位合法录(聘)用申请户口迁移:

  办理条件:

 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、以及符合《中共盐城市委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意见》(盐发1999[31号])规定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,其本人可在盐城市区、县城区落户。对在盐城市区、县城区有居住条件的,可准予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其在盐城市区、县城区入户。

  办理手续:

  ①本人书面申请报告;

  ②人事部门出具的《优秀人才引进通知书》、法定学历证书、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证明;

  ③迁移人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

  ④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;

  ⑤住房证明。

  办理程序:

  对申请在本市范围内跨县(市、区)户口迁移的,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后,经调查核实报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。对申请由外省市迁入的,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后,经调查核实报县(市、区)局审批后办理。

  办理时限:

  ①对申请在本市范围内跨县(市、区)户口迁移的,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;

  ②对申请由外省市迁入的,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  办理费用:不收费

  办理地点:迁入地县(市、区)公安(分)局户籍窗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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