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丰户口迁入手续(非本市户籍+录(聘)用)

导语 公民被企业单位合法录(聘)用,且在盐城市区连续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两年以上、在县(市)连续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,可申请户口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...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大丰户口迁入手续的详细信息,希望能帮助到您。

  公民被企业单位合法录(聘)用申请户口迁移:

  办理条件:

  公民被企业单位合法录(聘)用,且在盐城市区连续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两年以上、在县(市)连续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,可申请户口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。

  办理手续:

  ①本人书面申请报告;

  ②劳动录(聘)用合同;

  ③养老保险手册;

  ④调动(招工)人员情况登记表;

  ⑤迁移人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

  ⑥住房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簿。

  办理程序:

  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公民,持相关手续,到迁入地县(市、区)公安(分)局户籍窗口直接开具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》后,到迁出地派出所、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出、迁入手续。

  办理时限:当场办理。

  办理费用:不收费

  办理地点:迁入地县(市、区)公安(分)局户籍窗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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