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丰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指南

导语 在借贷、买卖等民事活动中,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设立不动产抵押权来保障其债权实现的,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...大丰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抵押权首次登记的相关信息,希望能帮到您。更多的详情请关注下文:

  办理条件:

  1.在借贷、买卖等民事活动中,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设立不动产抵押权来保障其债权实现的,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。

  2.以建设用地使用权、海域使用权抵押的,该土地或海域上的建筑物、构筑物一并抵押;

  3.以建筑物、构筑物抵押的,该建筑物、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。

  4.为担保债务的履行,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,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,当事人可以申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。

  办理材料:

  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
  2.申请人身份证明;

  3.不动产权属证书;

  4.主债权合同;

  5.抵押合同。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,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。

  6.以不动产设立跨境抵押担保的,应当提交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登记证明。

  7.有权处置房屋的部门或者权利机构同意抵押的文件【国有房产出售,须提供国资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;集体资产出售,须提供职代会决议;公司类房产出售,须提供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(章程明确董事会有此权限的,同时提供章程供核查)】。

  8.其他必要材料。

  办理流程:

  申请-受理-审核-终审(登簿)-缮证-收费-发证-归档

  办理时限及费用:

  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

  办理费用:

  1.住宅80元/件;非住宅550元/件。净地550元/件

  2.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,按一件登记,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,既有住宅又有非住宅的,按550元/件收费;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,按多件收费。

  3.小微企业不收费。

  4.其他优惠政策按文件执行。

  上班时间: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18:00

  办理地点:大丰区各县市的国土资源局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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