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丰社保转移指南
大丰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,大丰社保转移仅包括: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,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,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。
办理条件
市区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内的流动
办理材料
1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》;
2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原件;
3、《盐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》(申请转入时正在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);
4、大市区范围内转入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、单位人员增加表。
5、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需提供调入我市的调令、调动通知;
6、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(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,及委托代办的事项),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温馨提示:
1、若从未在我市参保的人员,请先到缴费申报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方可提出转入申请;
2、申请转出社保关系时,需先停保,如有欠费的先补缴欠费后方可申请转出。本人不补缴欠费的经本人签字确认放弃后办理转出手续,其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,之后不在办理补缴手续。
3、重复缴费的“先转后清”在转入地退重复时段的个人账户部分。
办理流程
统筹区域外转入
1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《参保缴费凭证》。
2、参保人员填写《转移接续申请表》,出具社会保险转移联系函。
3、审核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《信息表》。
4、财务窗口审核转移金额,并开具到账正明。
5、填报新增表,续建社会保险关系。
转出统筹区域外
1、转移前有欠费,需本人向原社保机构补齐发个人缴费。
2、开具《参保缴费凭证》。
3、新参保地审核无误后,生成《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联系函》。
4、收到《联系函》并审核无误后,生成社会保险关系《信息表》并划转基金。
各县(市、区)内转移
1、持本人身份证
2、填写《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申请表》。
3、转移前有欠费的,有本人向原社保机构补齐个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。
4、新参保地进行电话联系,实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。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:45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:免费
办理地点
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幸福东大街8
大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
大丰市其他幸福东大街8号
南阳镇人力子议案社会保障服务中心
盐城市大丰区
大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
张謇路附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