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丰社保转移指南

  大丰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,大丰社保转移仅包括: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,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,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。

办理条件

市区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内的流动

办理材料

1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》;

2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原件;

3、《盐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》(申请转入时正在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);

4、大市区范围内转入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、单位人员增加表。

5、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需提供调入我市的调令、调动通知;

6、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(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,及委托代办的事项),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温馨提示:

1、若从未在我市参保的人员,请先到缴费申报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方可提出转入申请;

2、申请转出社保关系时,需先停保,如有欠费的先补缴欠费后方可申请转出。本人不补缴欠费的经本人签字确认放弃后办理转出手续,其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,之后不在办理补缴手续。

3、重复缴费的“先转后清”在转入地退重复时段的个人账户部分。

办理流程

统筹区域外转入

1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《参保缴费凭证》。

2、参保人员填写《转移接续申请表》,出具社会保险转移联系函。

3、审核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《信息表》。

4、财务窗口审核转移金额,并开具到账正明。

5、填报新增表,续建社会保险关系。

转出统筹区域外

1、转移前有欠费,需本人向原社保机构补齐发个人缴费。

2、开具《参保缴费凭证》。

3、新参保地审核无误后,生成《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联系函》。

4、收到《联系函》并审核无误后,生成社会保险关系《信息表》并划转基金。

各县(市、区)内转移

1、持本人身份证

2、填写《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申请表》。

3、转移前有欠费的,有本人向原社保机构补齐个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。

4、新参保地进行电话联系,实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。

办理时限及费用

办理时限:45个工作日

办理费用:免费

办理地点

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幸福东大街8

大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

大丰市其他幸福东大街8号

南阳镇人力子议案社会保障服务中心

盐城市大丰区

大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

张謇路附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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